一、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。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。開考15分鐘後💂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👍🙇。
二、黑色或藍色字跡的簽字筆、鋼筆或圓珠筆🫀、鉛筆、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可帶入考場,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🏄🏻♂️。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(如手機🧎♂️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環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)、任何照相設備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💼、計算器以及修改液🙊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🔋。
三🦵、考生進入考場,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、安全檢查等🦹♀️,隨即按準考證號碼對號入座🐶,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🤏,以便監考員核驗。
四💆🏻♂️👩🏽⚖️、考生領到試卷和答題紙後🤷🏽♂️,須核對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是否一致,如有不符應立即向監考員報告⛓,要求更換🚦。考生應在指定位置準確⛱、清楚地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,凡漏填、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影響評卷的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五、開考信號發出後考生方可開始答題👋。答題時,如遇試題字跡不清,可舉手詢問,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。
六、考生須在答題紙規定區域答題🛣,不得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⛳️,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。
七、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於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,離場時須將試卷、答題紙和草稿紙一並交出🍸,不得將試卷、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。交卷離場後,不得再進入考場,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、談論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🤦♀️,不準喧嘩,不準交頭接耳🍌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🔇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、答題紙、草稿紙,不準傳遞文具📡、物品等♥︎🌻。
九💆🏽♀️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👨👨👧👧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,在監考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、答題紙、草稿紙後🤲,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離場。
十🌗、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🧑🏽⚖️🧔🏿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行為的🧱🈂️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等進行處理。